儿童友好型城市|“深圳样本”引发的城市规划思考

发布日期:2022-06-10 发布人: 原创 浏览次数:2537



儿童友好型城市

“深圳样本”引发的城市规划思考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

亚里士多德 曾在《政治学》一书中写到,

“人们为了活着而聚集到城市,

为了生活得更美好而居留于城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几十年来我国的城市空间不断扩展、城市人口不断扩张,高楼鳞次栉比、街道车水马龙,但品质略低的城市公共服务和面积较小的城市公共空间,以及各类城市要素的相对缺失,使得城市规划兼顾所有群体的利益很难实现。由此衍生出了各类友好型城市的概念:“环境友好型城市”、“生物友好型城市”、“社会资本友好型城市”等等。
人们对城市规划的诉求早已不仅仅止步于“基础设施完善”,而是渴望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而是关注如何让人在城市中的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01
{ 儿童友好型城市 }
定义和内涵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而在所有友好型城市规划的倡议中,“儿童友好”最受各国的关注。



什么是儿童友好型城市?

 1996年联合国第二届人居环境会议召开,儿童友好型城市(Child Friendly City,简称 CFC)的概念首次在会上提出,它以实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的儿童权利为目标,以引导城市、乡镇、社区地方治理体系为重点,在公共政策、程序、决策中听取儿童的心声与需求,制定行动计划,优先处理儿童相关事项,规划适合儿童生活与成长的城市环境。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儿童友好型城市主要体现在:给予儿童参与决策的权力、为儿童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生活环境的安全和满足儿童各类行为活动的需求。


 从联合国发起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以来,这项规划倡议的足迹已经遍及全世界三千多个城市和社区。截至目前,已有一千多个城市和地区获得了CFC的认证,比如德国的游戏场地建设、日本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美国的博物馆体系等,涵盖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然而我国尚未有一座城市的规划通过国际儿童友好型城市认证。








02

{ 儿童友好型城市 }
的“深圳样本”


图:国际植物学大会上深圳儿童与外国友人合影

 从2015年深圳市妇联提出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深圳的“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委市政府先后9次在文件中提出“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并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纲领文件——《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和《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建立安全、公平、符合儿童需求、适应深圳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具有全球城市人本特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总目标,综合确定了儿童社会保障、儿童参与和儿童友好城市空间三大策略体系,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深圳速度”可圈可点。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儿童友好城市正式由深圳的示范延展成为全国行动。



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

 近日深圳市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地方标准,这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这意味着深圳打造儿童友好城市正在向深度和广度延展,再一次在全国示范引领。


图: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



03
{ 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
的实践探索

 “步行巴士”源自英国伦敦,指一群孩子在两个以上大人的护送下步行上下学的方式。参与“步行巴士”的家长会自发组织起来轮流护送孩子们,一名大人会充当“司机”走在前面带领整个队伍,另外 一名则充当“售票员”跟在队伍后面,和传统的巴士一样也设有 “巴士站”(沿途可以让孩子们加入步行巴士的地点)和 “接站时刻”。



图:儿童“步行巴士”宣传图片


 2018年深圳福海街道在创建“儿童友好型街道”的过程中,开始探索建设“步行巴士”。2018年4月,福海街道在桥头学校开通全国第一班步行巴士。桥头学校“步行巴士”1号线每天约有20名一至三年级的小学生“搭乘”,一天两个“班次”,分别是早上7:30从小区、 中午12:00从学校后门出发,途经幸福花园和塘尾24区两个站点, 全程约400米,步行约10分钟,福海街道也是深圳第一个完成儿童友好型学校步行巴士方案制定的街道。



图:深圳福海街道步行巴士幸福花园站

 2018年,由深圳万科与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大梦想家计划报名正式启动,活动分“citywalk城市少年行、workshop美好城市工作坊、forum深圳首届童创大会”三个阶段进行。该计划旨在通过专业导师的带领,让330位儿童在三个月内围绕城市空间、交通安全、商业业态及环境保护等四个主题,探索城市、寻找问题、分析问题、制订解决方案,并通过“童创大会”对深圳规划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言献策。



图:“大梦想家计划”宣传海报

 深圳市龙岗外国语学校作为儿童友好型学校的规划建设试点,在充分考虑学生诉求后,对洗手间、饮水机、安全设施等进行了一系列更新改造;以“一米高度”审视规划,洗手间的洗手池被改造得矮矮的;改建了大型阅览室,配备了读书吧和休憩室;建设了屋顶花园、农业生态馆等特色景观。除此之外,龙岗外国语学校还设立了全区首个“儿童心智成长关爱中心”。


图:龙岗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洗手间


图:龙岗外国语学校“空中花园”

 

 “儿童友好型城市”在我国刚刚起步,正处在践行与探索阶段,还存在较多不足,如:①规划建设滞后;②儿童服务落实情况不佳;③标准引导不足;④儿童需求考虑不充分;⑤设施品质不高;⑥儿童全方位成长需求难满足等等。

 要想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建设规划、保障儿童友好城市理念落实,从区域规划层面来说,需要重点关注如何引导儿童在生态空间中的活动,比如植入适于儿童的自然教育、野营等功能;从城市规划层面来说,需要真正落实公园绿地和体育场地等的空间布局;从立法层面来说,需要推动对场地资金投入、管理和维护、运营等不同涉及场地开发运营方面的立法,进而保障活动场地的落位和长期有效运营。

 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全面统筹规划,还需要各方社会力量,包括妇联、儿童福利组织、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一起联动起来,关注和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的积极性。除了“深圳样本”,还应各方聚力、合力打造其他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的“中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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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内容来源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文件和深圳市《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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